福袋誘惑

轉眼又踏入新一年,時間真的過得很快。

大家有沒有留意,在這段時間零售商多數有甚麼策略去推銷呢? 除了某某大減價外,不難發現在不同的廣告、推銷資訊及店舖當眼處,都出現了「福袋」、「Lucky bag」、「Mystery bag」等的字眼。

以上種種的「袋」,每年都會吸引數以千計的人去瘋狂搶購,如果你身邊有朋友或親人有購買經驗,相信你會留意到總是有人驚喜有人愁。有人因買到心水福袋而大聲歡呼,亦有人因為和心愛之物擦身而過而黯然神傷。買福袋,當中最吸引的和最刺激的,就是當打開福袋,看看辛辛苦苦搶回來的「福袋」入面,有沒有自己心儀的東西。這「福袋」明顯是一種行銷手法,在平日也有「盲盒」這性質類近的活動,然而為何大家在知道潛在結果的情況下,仍然會樂此不疲,甚至會願意冒買不到心水貨品的險,去作出消費?

當然,福袋內的貨品價值被表明是高於原本所付出的金錢,不過更重要的,或許是因為當中的賭博元素在作怪。根據加拿大魁北克省維爾大學(Laval University)勒度沙教授(Professor Robert Ladouceur)指出賭博的三大準則﹕A) 需要用金錢或有價值物件下注, B) 在不能預知結果的活動上;以及C) 這項下注是有時間限制而且不能取消或更改的。「福袋」這個設計,正正就是把希望(心儀物品)呈現在你面前,但又不保證你買了就能獲得;即使你買下,也只有直到你收到實物,才會知道結果。銷售商用這種方式,把賭博概念應用在行銷的手法上,使你在滿足消費欲的同時又能有着期待感及刺激感。因為你要用「錢(A)」,買下「不能預知結果(B)」的福袋,直到你收到實物當天為止(C)。

以上的過程正正符合賭博的三大準則,按這準則來說,購買「福袋」是帶有賭博成份的,因此顧客亦能體驗賭博人士在賭博中經驗到的刺激、快樂和失落,唯一的不同是比較起賭博人士,買福袋的朋友即使抽不中心水貨品,至少有福袋當中的物品,而且部份在價值上會較自己所付出的錢為高,就算再差也不至於甚麼都沒有。

不過問題又來了,當你得到你不想要的東西時,你感覺是真的賺到了,或是為了手上不需要和不想要的東西而感到懊惱? 會否有時為了「善用」已獲取的物品而再添新的消費,造成消費循環? 又或會讓你更想去嘗試買下其他的福袋呢? 試想想,這樣的行為,跟「買石」賭石頭內是否有玉石或其他高級晶石的做法,是否雷同?

賭博的陷阱,總是會不經意地在身邊出現,因此大家切記要多加留意、小心警惕。而賭博成癮行為更往往是由細節開始形成,讓人不知不覺地愈踩愈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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